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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3箱,陈某、廖某被行拘!

2025/10/12 1.4w 阅读 132 点赞

  近日,峡江县公安局巴邱派出所一日内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收缴烟花爆竹共103箱(封),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日上午,巴邱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商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水果店内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清查,店主陈某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于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2箱(封)。因周边环境复杂,该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同日上午,民警在进一步排查中,于另一家水果店内再次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1箱(封)。经查,该店经营者廖某的相关许可证已过期,且未重新办理,其储存场所缺乏基本安全防护措施。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于居民区或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廖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所有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均被收缴并移交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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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