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2024/03/24 8.9k 阅读 20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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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文件精神,在现有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7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吉水县中心城区道路不限行。

二、其他中型、重型车辆禁限行规定不变。

三、本通告只适用于吉水县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

四、本通告自2024年3月25日起实行。



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