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联合草林镇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草林圩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现场查获液化气罐153个,及时消除了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月25日,草林派出所民警联合草林镇政府干部在草林圩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查行动,发现一居民楼内存放大量液化气罐。该所立即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将非法储存的液化气罐全部送至正规充气站点,以消除安全隐患。

经查,郭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自家民房一楼私自存放液化气罐共计153个,其中装有液化气的103个,空罐50个,且该场所无任何经营手续和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目前,遂川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来源:遂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