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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建筑阳台废水排放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03/25 1.8w 阅读 508 点赞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有效防止居住建筑废水通过阳台立管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污染城市水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建筑阳台废水排放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文件的科学性、操作性、合法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jajsjghk@163.com

  2.通讯地址: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06室

  3.联系人:何艳奇,电话:0796-8242177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建筑阳台废水排放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建筑阳台废水排放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井冈山经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内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有关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有效防止居住建筑废水通过阳台立管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污染城市水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雨污分流工作的贯彻力度。积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装饰装修,合理处置给排水设施,着力营造浓厚的“生态保护、人人有责、从我做起”氛围。

  二、各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等标准、规范。居住建筑室内洗衣机排水专用地漏或洗衣机排水存水弯、排水管道均不得接入雨水管道;生活阳台均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屋面应单独设立直排雨水管道并接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不得与阳台排水管连通。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把关,严格审查排水管道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上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室内外给排水纳入监理内容,均应加强室内外给排水设施的分部和竣工验收前检查。

  五、新建居住建筑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每套住宅是否存在雨水、污(废)水管道混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既有居住建筑存在阳台废水错接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整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