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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房地产市场

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通告

2023/04/19 1.6w 阅读 119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截至2023年4月,市中心城区已有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在备案期内开展业务,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若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租赁的,请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仔细甄别,慎重选择。请委托已获得备案登记的经纪机构服务,避免交易产生风险,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吉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表.xls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