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吉市建发〔2021〕43号)进行了调整修订。为使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9330836@qq.com。
2.通讯地址: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
3.联系人:张磊,电话:0796-824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