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21年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赣建城〔2021〕48号),3个设区市和4个县级城市入选2021年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城市, 我市荣幸登榜。我市将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和模式。
城乡建设城乡建设
我市入选2021年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城市
2021/11/09 5.0k 阅读 451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