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全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建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吉安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调动村民、乡贤和爱心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现代化。以试点先行、有序推开为支点,择优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试点村。到2023年底,试点村基本建成具有地域特色、设施配套齐全、乡村管理规范、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宜居新村。以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为主要抓手,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到2025年底,全市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村庄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农房和村庄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从全面完善农房功能、全面提升农房品质、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设计水平、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四个方面实施,并且纳入乡村建设评价体系,评估实施情况,开展多种类型的评比活动,如环境建设评比、资金绩效评比、村民评比、团体评比等,带动村民参与感与荣誉感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