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房产住房保障

市中心城区重点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第三榜公示

2020/11/10 7.7k 阅读 92 点赞

    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退役军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现经过个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调查、审核、评议、公示,区政府复核、公示,市民政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第三级审核。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电话:住房保障科  8258853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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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住房保障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