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2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7日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2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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