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代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要求,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吉安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月25日至3月24日,通过书面征求、网上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收到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反馈意见15条,其中采纳12条,未采纳3条,对未采纳意见作了解释说明(详见附件),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