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吉市建[2021]72号)的有关要 求,开展了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在对吉州区辖区内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并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吉州区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吉区住建字[2021]30号),要求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申请重新核定。现整改期限已到,还有1家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整改材料,未整改到位。现我局根据吉州区住建局转来的《关于撤销资质的请示》,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拟依法撤回未整改到位企业的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10天),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联系人:秦文升 联系电话:8221905
附件 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撤回原因 | 撤回资质 |
1 | 江西龙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无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不符合要求。核查结论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