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业务公示

关于依法撤回企业资质的公示

2022/01/28 1.1w 阅读 391 点赞

​   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吉市建[2021]72号)的有关要 求,开展了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在对吉州区辖区内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并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吉州区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吉区住建字[2021]30号),要求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申请重新核定。现整改期限已到,还有1家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整改材料,未整改到位。现我局根据吉州区住建局转来的《关于撤销资质的请示》,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拟依法撤回未整改到位企业的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10天),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联系人:秦文升     联系电话:8221905

​

附件           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撤回原因

撤回资质

1

江西龙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无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不符合要求。核查结论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业务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