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职工咨询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如何办理及申请条件。现就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申请组合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月还款额之和应小于夫妻双方月收入50%。
办理方式:
组合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联合发放,贷后分别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公积金审批—商贷审批—办理抵押—抵押证原件交公积金,复印件交银行—公积金放款、银行放款
注意事项:
1.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付款方式”条款,确定是否需要组合贷款,确定公积金借款金额和商业贷款金额。
2. 商业贷款借款期限必须与公积金借款期限一致。
3. 组合贷款必须为同一抵押物,一本抵押证,原件由公积金保管,复印件一份银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