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限的政策解读》。某单位经办人电话咨询我办,需对职工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并补缴1-6月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该如何操作?
各缴存单位以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吉安市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我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72元,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816元。因此,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36元。职工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20529元)的,缴存单位可根据新标准对2024年1-6月超过部分进行补缴。
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登录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s://zfgjjwt.jian.gov.cn/ish)进行业务办理。
(一)缴存基数调整
具体流程如下:

2.选择缴存基数调整

3.选择录入

4.输入框输入信息,填写个人账号、变更后单位月缴存额,填写好后点击确定

5.点提交,生成回单即表示缴存基数调整完成
(二)补缴
单位经办人在核对补缴人员名单和金额转账汇款后,登录系统进行如下操作:
1.点我要缴存

2.点补缴

3.补缴类型选择不定额补缴

4.点录入

5.填个人账号、开始年月、截止年月、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填写后点击确定

6.点提交,生成回单即表示补缴完成

*新开户缴存人也可按照该操作补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