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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十“峡江县禁捕工作落实不力”的销号公示

2024/10/27 5.4k 阅读 17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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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十已通过销号验收,现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问题整改目标、措施、成效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披露问题:峡江县赣江干流全段均属禁捕区域。2022年8月现场调查发现,峡江县禁捕工作落实不力,仅仁和镇段不到2公里范围内就有6条渔船、20余条捕鱼网,部分渔民利用拖网等工具违法开展生产性捕捞。仁和镇多个餐馆仍在违法售卖野生鱼。

  二、整改目标:有效遏止赣江峡江段水域非法捕鱼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属地责任。2023年3月底前,峡江县人民政府与赣江沿线乡镇签订责任状,并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立协助巡护管理制度,将渔政协助巡护纳入乡镇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构建“专业执法巡查+社会协助巡护”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推进峡江县乡镇渔政执法赋权事项落地,明确执法人员,健全执法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2023年6月底前,在赣江峡江段沿线制作树立一批永久性禁捕宣传牌,广泛发布和张贴禁捕公告;制定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并公布非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构建非法捕捞群防群治机制。

  3.开展专项行动。2023年8月底前,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日常巡查。紧盯非法捕捞重点区域,加大对赣江峡江段的执法巡查频率和密度,强化水域常态化巡查。

  5.强化执法能力。2023年6月底前,将赣江峡江段沿线监控终端接入农业农村部门渔政高空监控调度室,使峡江赣江段全线基本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完善非法捕捞举报线索核查处置和涉渔案件双向移送制度,提升监管联动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充实渔政执法力量。

  6.加强流通领域检查。加强对餐饮行业监督管理,防范禁捕区渔获物进入市场、流向餐桌。

  四、整改成效:

  1.逐级压实责任,落实执法赋权事宜。峡江县多次召开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强调部署禁捕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推动整改工作抓实抓细。峡江县人民政府已与沿江5个乡镇分别签订了《峡江县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责任状》。2022年以来,峡江县河长办已将渔政协助巡护纳入乡镇河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各乡镇已召开警示动员会,将禁捕工作部署落实到村组一级,全面构建了“专业执法巡查+社会协助巡护”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赣江沿线5个乡镇、17个村(居)委会共落实巡河员60人,建立常态化巡河机制。同时,推进乡镇渔政执法赋权事项落实,赣江沿线5个乡镇共明确渔政执法人员15人,峡江县农业农村局举办渔政执法技能培训班,培训乡镇渔政执法人员30余人,并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办理渔政案件进行现场指导。

  2.加大宣传警示力度,持续强化监管。峡江赣江段沿线5个乡镇树立永久性禁捕宣传警示牌19块、标语9处,张贴并发放《关于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非法售卖渔获物和违规垂钓行为的通告》、有奖举报通告和禁用渔具名录等1万余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万份,组织退捕渔民、垂钓爱好者、船筏所有人等重点对象签订《不从事非法捕捞承诺书》184份。同时,制定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办法。利用融媒体等多渠道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并加强对禁捕退捕成效的宣传报道。

  3.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已印发《峡江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及沿江乡镇抽调20名执法人员组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联合执法队。全县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23起,其中非法捕捞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5起)、销售禁用渔具案件3起、违规垂钓案件12起。

  4.聚焦重点区域、时段,加强常态化巡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紧盯四大家鱼保护区、水利枢纽大坝等重点水域及清晨、下午、夜间等敏感时段,保持每天白天不间断巡查,每周开展夜晚巡查或突击行动不少于3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艇140次,无人机巡查30余次、水上巡查1800公里,沿江乡镇均建立了巡查记录台账,保存日常巡查照片。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渔政执法力量。峡江县在渔政执法执勤点上设置了渔政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室,在原有2个高空监控点位的基础上,投入48.7万元在赣江岸边新增高空监控点3个,并整合接入公安“雪亮”工程监控点位43个,目前赣江段沿线高空监控点位达到48个,实现了赣江峡江段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建设电子围栏系统,每日发送短信1000条,在赣江沿线村庄、码头、堤岸树立语音杆40根。建立非法捕捞举报线索核查处置和涉渔案件双向移送制度。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向县公安局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线索5起,县公安局向县农业农村局移送非法垂钓案件线索15条、利用可视锚鱼器锚鱼案件线索2条,形成了社会参与、部门协作、合力共为的工作机制。县财政投入资金,为渔政执法机构增配执法冲锋舟、热成像夜视仪、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执法装备,增加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5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渔政执法装备水平。峡江县还从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及沿江乡镇抽调执法人员组建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队,沿江5个乡镇分别落实渔政执法人员3名,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聘补充渔政执法辅助人员4名,使全县渔政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6.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严管流通领域。采取明察暗访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集贸市场、餐饮店和渔具店等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从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渔具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捕禁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行为,累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60户次、餐饮店和渔具店等53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禁捕退捕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60户次,检查农贸市场9个,检查餐饮单位156户次,检查渔具店15家,检查注册登记从事船舶相关业务的经营户5家,已对发现的3家渔具店、五金店存在销售禁用渔具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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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