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5/06/10 2.0w 阅读 348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由原吉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