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升格本科需求,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吉安市中心城区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吉安北大道至韶山路)LA-14-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7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asgtkjghk@163.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43000
联系电话:李志翔 0796-8259291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四、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确定的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原真君山校区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体育场馆用地(A41)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080401);用地面积由16881平方米调整为42660平方米,不足的25979㎡由LA-14组团内的绿地转化。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7m、机动车停车配建2.5车位/100名学生。

调整后LA-14-2地块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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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调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