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降低用工成本。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原本应由企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费用,转为补充工伤保险代偿抵扣,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二是扩大覆盖范围。将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村两委干部、在校见习生、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纳入保障范围,让原本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也能享受政策红利。目前已将44.82万名职工、1.65万名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4.51万名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三是精简办事流程。建立“事故快报、合署调查、三级审核、依规认定”职业伤害认定规范流程,一般案件10日内作出职业伤害认定,可报销医疗费1个月内拨付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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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积极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
2024/12/12 2.0k 阅读 68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