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市检察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记者获悉,通过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已深度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制度效能得到充分释放,为公正透明司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部署,是防止干预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屏障。“三个规定”具体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项制度共同构成了严防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为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划出“红线”,为司法人员拒绝干预提供“盾牌”。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推动制度落地见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执行落实,积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取得了逢问必录成自觉、数据质量显成效;司法环境更清朗,依法履职显公正;群众认可创新高,司法公信显提升的显著成效。“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办案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实质性提升,也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吉安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