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夏秋元,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在吉州区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12月,每月1557元。
龙晓珍,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5个月(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在吉州区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陈李英,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时间3年11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王庆福,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3个月(2016年8月-2017年10月金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4个月,即2022年1月—2023年2月,每月1557元。
刘爱群,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0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罗雪琴,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9年9个月(2010年5月至2014年6月在南昌市参保),应享受18个月,即2022年1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陈页花,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3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12月,每月1557元。
曾智熠,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9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谢招香,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3月,每月1557元。
陈有英,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8年8个月(2013年1月至2020年8月吉水县参保),应享受17个月,即2022年1月—2023年5月,每月1557元。
周欣,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3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12月,每月1557元。
欧阳秋苟,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1个月,(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吉州区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罗爱华,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9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熊伟,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7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1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