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蒋贵根,男,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7年1个月,应享受16个月,即2020年10月—2022年1月,每月1260元。
罗秋平,女,吉安市金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5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陈金,女,吉安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8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3月,每月1260元。
万明卫,男,吉安市公安局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陈玲,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周英,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徐云,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6个月(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莫小梅,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刘金梅,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刘叶华,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衷诚飞,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1个月(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在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9月,每月1260元。
周卫香,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4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6月,每月1260元。
江恒茂,男,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4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9月,每月1260元。
周强,男,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9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3月,每月1260元。
吴金富,男,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3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6月,每月1260元。
温媛媛,女,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6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6月,每月1260元。
徐杰妮,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9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0年10月—2021年6月,每月1260元。
王利利,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周益湘,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每月1260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局失业保险科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5室
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