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张洪澜,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0年5个月(其中,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在遂川世界宣明会遂川项目办参保,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9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9月,每月1260元。
袁蓓,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1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每月1260元。
康丽红,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0年5个月(其中,2010年7月至2017年6月在遂川世界宣明会遂川项目办参保,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9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9月,每月1260元。
陈松华,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6个月(其中,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参保,2020年7月分别在南昌市本级和吉安市本级重复参保,只按1个月计算),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每月1260元。
李仲添,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5月,每月1260元。
郑凯,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9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每月1260元。
肖凤连,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7个月(其中,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在江西省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每月1260元。
杜燕燕,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10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3月—2021年8月,每月1260元。
刘爱文,男,2020年9月核定12个月失业保险金,因重新就业未发,现不满一年再次失业,重新发放,即2021年3月—2022年2月,每月1260元。
王强,男,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1个月,应享受14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4月,每月1260元。
邹云,男,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2年8个月(其中,2006年12月至2014年2月在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2014年8月至2014年9月在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吉安人民广场分店参保),应享受21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11月,每月1260元。
叶葳,女,江西省信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7年2个月(其中,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在吉安市玖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6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6月,每月1260元。
稂峥,男,江西省信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8年10个月(其中,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吉安市玖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7个月,即2021年3月—2022年7月,每月1260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5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