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7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管理的通知》(吉人社字〔2014〕149号)文件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7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管理的通知》(吉人社字〔2014〕149号)文件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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