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3〕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有关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13号)精神,经审核,现对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过渡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5日前向市人社局专技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8286538
地址:市行政中心C座512室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附件:吉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名单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