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赣州宁都“12.12”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迟报通报的通知

2019/01/13 1.8w 阅读 63 点赞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赣州宁都“12.12”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迟报的通报 》(赣交安办字〔2019〕1号)转发给你们,一是要深刻吸取“12.12”事故迟报教训,严格执行《吉安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吉交发〔2019〕14号)要求,按时间规定逐级上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工作,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同时确保信息畅通。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赣州宁都“12.12”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迟报的通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