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16〕35号)等文件要求,吉安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吉安市工信局等部门核实完成了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市公交企业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统计工作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有效期为7天,自2020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进行联系。
联系地址:吉安市交通运输局,邮编:343000,联系电话:0796-7056078,传真: 0796-7056076。
附件:1.吉安市城客所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2.吉安市吉州区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汇总表。
吉州区新能源汇总表.xls
3.吉安市青原区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汇总表。
青原新能源汇总表.xls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