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赣交公路便字〔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申报程序、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2.做好自查工作。各单位对照《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下一阶段示范创建做好基础工作。
3.强化指导监督。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对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单位严格把关,加强申报审核,同时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材料申报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市局。
联系人:吴瑞臣,联系电话:13607967497。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