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线索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标书费、资料费、报名费、下载费等费用,或者强制指定中介代理机构、强制具有自行招标等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等行为。
(二)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5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或者实施强制收费、欺诈等行为;
(三)其他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行为。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
三、征集方式
可通过实名书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线索,请注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线索”。
市交通运输局:0796-8938199;
电子邮箱:sjtjghjsk@163.com
四、注意事项
1.问题线索反馈人应当提供真实、具体、可查证的内容,包括:明确的对象(具体单位或具体人员),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必要的证据材料,实名反映的,需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反映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我局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提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线。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处理,切实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利。
附件:
吉安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线索征集表.doc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