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服务对象:县级殡仪馆 乡镇村(居)委会
办理条件:殡仪馆增加殡仪服务内容,不增加殡仪服务站。乡镇村(居)委会可以建设公益性骨灰堂
申办材料:
1、县、乡林业部门的意见;
2、县、乡国土部门的意见;
3、县(市)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文件;
4、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申请表。
办理程序:
1、县(市、区)民政局(窗口)受理申请;
2、县(市、区)民政局(窗口)对土地使用证明、林业部门的批准文件、骨灰堂建设申请表等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签写受理意见,并对场所现场查勘。
对场所现场及建设条件进行查勘。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3、县(市、区)民政局(窗口)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 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准审批手续。整理资料、归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所有工作日
联系方式:
吉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796-8222381 青原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796-8203612
吉安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96-8442239 吉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8680282
峡江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3673639 新干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2603066
永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2524511 泰和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8636256
遂川县殡葬管理所 0796-6125878 万安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5701399
安福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7698571 永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0796-7716727
井冈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796-6891870
网上咨询:无
网上办理:无
状态查询:无
监督电话:0796-8225089